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6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详表附后)向社会进行公告,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5月22日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分布表
序号
|
设置地点
|
1
|
二环路梅峰支路口西向
|
2
|
八一七路杨桥路口南向
|
3
|
化工路后浦路口东向
|
4
|
化工路后浦路口西向
|
5
|
化工路后浦路口南向
|
6
|
湖东路尚宾路口
|
|